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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查“学生治死教授”医院否认非法行医

时间:2011年05月07日点击:

未用抗凝剂导致死亡?

院方称抗凝剂使用在学界尚存争议

北大医院称熊卓为死于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。王建国的代理人卓小勤认为,医院在熊卓为术后卧床期间未使用抗凝剂,是促成静脉血栓形成的因素。

卓小勤说,此前,医院曾有一例术后未使用抗凝药物的患者,因肺栓塞死亡,说明医院已知道相关风险。却仍然未对熊卓为采取抗凝措施,也不在术后对患者密切监测,最终导致熊卓为死亡。

院方称,在熊卓为发生肺栓塞后,医院立刻抢救,但终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。栓塞乃骨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致死性的并发症之一,而手术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认。至于是否应预防性地使用抗凝剂低分子肝素等说法,目前在骨科学界尚存在争议。

是否存在“非法行医”?

患方称三名医生无独立行医资格;院方称未严格履行签字程序

卓小勤称,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之前,医学生不能单独行医。但在为熊卓为治疗过程中,负责观察、诊疗、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、于峥嵘和肖建涛,三人当时不具备行医资格。而且多处医嘱和病程记录都没有上级医生签字确认,属于非法行医。

院方指出,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注册医师。而于峥嵘、段鸿州、肖建涛也均是住院医师,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一些医疗活动。

其中,于峥嵘的《医师资格证书》于2005年12月6日取得,他的《医师执业证书》2006年5月25日下发,但这并非于峥嵘本人原因。根据有关文件,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,在其受聘单位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。肖建涛当时是心外科主治医师,肯定有《医师执业证书》。段鸿洲2005年7月拿到了学士学位,当时确实上级医师没有履行签字的程序,而导致患者家属从病例判断段鸿洲非法行医。

“学生行医”并非个案?

院方称很多研究生跟医师学习,擅开处方“无代表性”

据央视暗访,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正在北大医院读博,不具备独立开处方资格,但却在询问病情后为记者独立开具一些消炎药。此外,还有另两名医生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里查不到注册信息。

院方称,刘希高等三人是住院医师,尚未考取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和《执业证书》,但三人都取得医学学士学位。根据相关文件,他们符合条件可以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。

但刘希高违反医院规定,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,乃其个人行为,没有代表性。院方正在对他进行批评教育。

■ 校方回应

培养医师需要实践

北大医学部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段丽萍表示,临床医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,学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,需要有一个实践学习的场所。北大医学部各附属医院严格执行《执业医师法》,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践活动有严格统一的规范。对于没有执业许可的学生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。

■ 学生说法

“学生行医事故很难发生”

北大医学部博士生金鸣(化名)是8年制本硕博连读,3年半时间在校学习,4年半在教学医院学习实践。

“(学生行医致人死亡)很难发生”。金鸣说,所有手术,都是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生操作,学生只能跟着看,递递手术刀等,不可能脱离指导老师独立行医。他现在连缝线的机会都很少。

家属在病历本上,或者死亡证明上看到学生签名,金鸣说这很正常。学生需要将上级医生所说的记录成文字,“签名是为了说明记录人有记录责任”,但最终还需要上级医生确认签字。

南京营养师培训认证网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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