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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五一起禁止吸烟

时间:2011年03月23日点击:

 卫生部修订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
  卫生部22日公布修订后的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,其中新增加了“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”等规定。

 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,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。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。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,并配备专(兼)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。

 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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